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合同中有一条附加条款:如果合同到期,劳动者所从事的工程或项目没有完工,合同自动延续到项目完工为止,这一条合法吗?如果签署了合同,该条款是否有效?
这一条的约定是合法的,也是生效的。
2012-05-10 15:56:40
这一约定和三年相违背,应以三年为准。
2012-05-10 20:44:3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