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新进员工都扣押前两个月工资的20%,第三个月签合同后才发还,现在已经两个月,不想做了要求辞职,公司拒绝在第三个月返还之前扣押的工资,请问能要回来吗?
你好: 可以要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2012-05-10 21:42:2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