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是房改房,房龄20年了,父亲2000年去世了,未留遗嘱。现母亲在世,我兄弟二人,母亲想和我一起生活,房子留给我儿子。1 我是以买卖的形式费用低呢?还是已遗嘱的形式费用低?好像说遗嘱的形式我以后要卖的话,个税要20%呢。而且遗嘱的形式要公正,公证费也好高啊。我要是以买卖的形式过户,我儿子未成年能过到他头上吗?另外我兄弟需要写放弃房产声明吗?我过户时他要到场吗?请亲们一一解答,多谢了,越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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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2 1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