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从1994年进入农信社上班的,那时候是临时工,自从2005年省联社成立以后,我们的用工形式是代办员,可省联社领导的一句话我们十多年的工龄就没了,请问我们的工龄该是如何计算。
应该从用工之日起算。
2012-05-11 17:04:49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2-05-11 19: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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