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驾驶一辆小轿车和一辆电动车相碰,我的车没有一点损坏,电动车有一点损坏叫拖车拖走,停了5个小时,停车场收停车费20元,拖车费20元。交警叫一个人把我的小轿车也开去停车场,停了5小时,收停车费20元,空驶费100元,出事地到停车场大约2公里左右。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谢谢
如果感觉不合理,可向上级机关反映
2012-05-11 22:22:31
不合理。
2012-05-12 18:55:1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