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投资公司工作,之前拉拢一朋友投资到我公司,朋友在考察公司及跟法人谈话后决定投资25万到公司,由公司和他本人签订了投资管理协议,我未曾和他签署任何借款协议。但是他的25万是经由我的银行账户转到公司户头的,而公司给他的利息也经由我的账户到他账户,在这中间公司给了我一部分利息。现在公司法人由于私自违法经营被捕,朋友无法从公司拿回,现在问我拿钱。请问我在这里面有什么责任?
你并未签订任何协议借款而且也未实际占有借款,你不构成债务人,不要承担还款责任。
2012-05-12 22:36:35
你只是中间人,没有获得钱,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你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2012-05-12 22: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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