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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357194 - 江苏     时间 : 2012-05-12 16:20:04    状态 : 已解决



家有亲戚在台去世,无后,于我你是叔侄关系,请问这方面的遗产问题该怎么解决?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杨海军   [北京]    18600230562

要按台湾当地的法律办理。

2012-05-12 20:50:5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可以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办理财产继承。

2012-05-12 20:53:55

张磊   [江苏]    13905150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您亲戚有不动产在内地,则适用中国继承法您无继承权;对于其他不动产和动产,要根据不同情况依照台湾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办理继承。 该问题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且涉及台湾的法律问题一般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协助处理。

2012-05-14 09: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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