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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写交通事故的应诉??

咨询者 : fa357312 - 天津     时间 : 2012-05-13 22:06:07    状态 : 已解决



去年5月底,我驾车与一辆某高校的公车相撞,事故认定为我全责。对方车的司机是该校员工,车上载有其母亲(85岁),其母因事故住院治疗。现在对方起诉我,并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我上的是全险。请问应如何写应诉?另外,判决结果是会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么?还是我也会被判赔偿部分且保险不予赔付?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谷友军   [北京]    15901376758

还是直接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代理维权好。

2012-05-13 09:29:04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有需要可以携带相关材料来律所咨询面谈

2012-05-14 07:15:49

郭倩   [天津]    18602290138

依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对于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012-05-14 09:11:55

窦岩   [天津]    13820288126

可以让律师为您代书。需要免费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我。咨询电话:一三八二零二八八一二六

2012-05-14 1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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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积极应诉,首先是看看你的保险情况,要是有交强险以及商业险,那么交强险可以在12万2.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的大小, 在交强险范围外,需要按照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要是权责,那就承担100% 的赔偿责任。对于商业险,需要你在赔偿完毕之后,到商业险公司进行理赔的。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方面,一般是医疗费里面的自费部分等。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联系

2012-05-15 09:59:35

程晓霞   [天津]    18526546747

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你承担。

2012-05-15 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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