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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咨询者 : fa357689 - 江苏     时间 : 2012-05-14 11:02:00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跟我老婆因为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她提出离婚,但是想问一下财产分配的问题,我名下有父亲好多年的积蓄,到时财产分配会怎样,其实那些钱都不是我的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张磊   [江苏]    13905150072

《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登记作为一种公示手段一般对权属的确定有很大的作用,您的案件中因为该部分财产登记在您名下,财产分割有可能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您的个人财产,具体的分配根据您现在的表述还不能确定。因为情况较为复杂,您的案件可能要先就该部分财产做一个确权诉讼,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向律师咨询。

2012-05-14 13:40:30

周惠新   [江苏]    13851864361

建议委托书律师介入.

2012-05-15 10:07:14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如果不是你的财产应当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012-05-16 10: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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