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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伤害致人一级伤残赔付?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5-14 14:30:32    状态 : 已解决



2001年故意伤害致人一级伤残的,现在才抓到的,被害人已经死亡,现在进行单独的民事诉讼,是请求 残疾抚恤金还是死亡赔偿金,还有被害人的未成年抚养人的抚养费费用采用的是什么标准,是2001年的还是现在,还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吗,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吗,现在提起民事诉讼会超过诉讼期限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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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详细情况打我的电话咨询

2012-05-14 14:44:3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案情复杂,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依法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2012-05-14 15:04:59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主张一级的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费用标准以现在审理案件的时间为基准;单独的民事诉讼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是单独的民事起诉,最好能够证明以前向公安检察机关主张过得证据,否则会存在时效的问题,为了避免时效问题,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2012-05-14 1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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