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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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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照经营?

咨询者 : fa357806 - 陕西     时间 : 2012-05-14 15:10:24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转了个别人的茶叶店,注销了前面的那个营业执照。然后就积极的去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在办理的过程中,店面正常营业,可去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以无照营业为由,罚款5000元,从注销通知书下达到出具罚款5000元的时间不足一个月。请问,这样子老百姓真的错了吗?必须要交这个罚款吗?如果必须要交,这个罚款是不是过重?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对于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12-05-16 21: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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