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转让,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提前一天告诉员工转签其他公司(新合同是2个月试用期,待遇也是新公司待遇,不能有以前老公司的工龄,底薪和提成也降了,工作时间加了,),所以多数老员工不想转签新公司。原公司要挟大家--不签的当自动离职,后大家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咨询律师说--费用是在胜诉后的赔偿金额的30%,但现在必须先付2000元的交通费,但开庭时间是在2个多月后,不知道这种收费是否和合理?
费用由律师和您自行协商吧。
2012-05-15 11:51:58
具体可以和本律师协商,费用可以降低
2012-05-15 16:41:46
深圳地区的话,可以联系我。费用可以降低。
2012-05-15 19:42:30
收费问题可以约定。
2012-05-16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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