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领养姐姐的女儿16岁,我本人44岁,无子女,先生是美籍华人,请问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谢谢
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
2012-05-16 17:54:37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012-05-16 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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