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处宅基地,土地证是奶奶的,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奶奶还健在,现在想把土地证转为我的名字。转到我的名字后,如果奶奶不在了,我的叔叔们是不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那到时候我是不是就没有了土地的使用权?这个一定要立遗嘱才能解决吗?
1,你奶奶将宅基地赠予你符合法律规定,2,宅基地赠予你后,如果奶奶不在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看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所认你具有士地使用权和房屋。3,不用立遗嘱。但若对房屋立个遗嘱可平息你叔叔们的意见。
2012-05-16 23:17:24
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你应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以让你奶奶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并进行公证,能更好保障你的权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012-05-17 17: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