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医院上班因病去死了,是合同工单位应怎么支付安葬费与抚恤金?

咨询者 : fa358763 - 内蒙古     时间 : 2012-05-21 18:23:43    状态 : 已解决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老公去年因病去死。他是在医院上班的,是合同工大约上班四年,单位的福利和社保与国家员工是一样的,有工资折。医院去年说给三万元安葬费与抚恤金,但现在反悔不给了,当时也没有凭证。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如果起诉能赔偿多少?还有医院没有和他签定劳动合同。他的病是急病,在这期间是有带病上班的。但没有鉴定也不知道是不是工伤。(内蒙古),请业懂的给点意见,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张又才   [北京]    13911098758

你好:
如果你的丈夫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单位应当按照工亡标准支付赔偿金。
另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单位还应该承担的赔偿项目有:1、治疗所需的费用、2、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交通费、食宿费3、必要的生活护理费4、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如需帮助可电话来访。 补充答复: 只有医疗事故才涉及到医院承担赔偿的问题,这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责任。

2012-05-16 22:59:2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