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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如何维权?

咨询者 : fa358920 - 辽宁     时间 : 2012-05-17 13:11:01    状态 : 已解决



2011年1月,单位对我进行违法解聘,我申请劳动仲裁,8月份,因裁决书多达19处问题,仲裁院工作人员态度相当蛮横无理,造成我在劳动局突发心脏病,入院治疗25天,9月份仲裁院撤回原裁决,重新审理。但欠医院8000费用,医院要劳动局出,劳动局让我出,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完全恢复健康,我该怎么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若劳动局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2-05-17 13:23:31

源朝君   [辽宁]    15141825567

如劳动局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2012-05-17 20: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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