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之前曾在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遗失补办”手续以后,之前的身份证又找到了,后相隔两个月有朋友找他借身份证(之前的那个)办理“小额信贷”,但朋友一直没有把钱还清,想请各位大师帮忙解答一下,如果他的朋友一直不还钱,是否我朋友就要来负责还这笔钱?谢谢了
是的,你的朋友当然具有还贷义务。因为你的朋友是法律上的贷款人。
2012-05-18 08:52:27
你好,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写的是你朋友的名字吗?如果是,那你朋友恐怕得偿还贷款了!
2012-05-18 09: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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