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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万元的李某女儿(未满周岁)的生活抚养费,由谁代管,为什么?2)李某女儿是够应得到精神赔偿?为什么??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5-18 17:30:01    状态 : 已解决



背景:李某因车祸去世,获8万元赔偿,其中2万元为李某女儿(未满周岁)的生活抚养费,6万元为精神赔偿金.李妻认为6万元精神赔偿金应当由自己、李某父母及自己的女儿四人平等分配。而李某父母认为孙女太小,没有精神损害,无须精神赔偿,故不同意四人评分,只主张三人平分。问:上述二题↗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道平   [重庆]    18996051418

李某女儿(未满周岁)的生活抚养费由母亲保管,6万元精神赔偿金参照继承法由四人平等分配

2012-05-18 2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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