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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住房不到一月要拆我怎么办??

咨询者 : fa122080 - 河北     时间 : 2010-06-06 16:25:24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租房不到一月,接到通知要求十天以内搬走,当时租房时交了一年的房租费,还装了电话和宽待。当时没有租房和同,只打了个收条,请问对租房者有没有损失赔偿?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张峻铭   [北京]    13683152121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你们之间是不定期合同而不是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现在房东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返还多付的房租,并要求赔偿安装电话、宽带以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2010-06-06 18:21:16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可以要求赔偿。

2010-06-07 11:01:49

要鸿志   [河北]    13831293930

1.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咨询qq269926062

2010-06-07 15:41:28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们之间未订立租赁合同应当属于不定期合同,不定期的租赁合同,房东有权随时与你解除合同,但是应当返还多付的房租,至于你安装的电话和宽带无权要求房东赔偿。

2010-06-10 23: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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