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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359441 - 河南     时间 : 2012-05-18 21:56:21    状态 : 已解决



父母都是国企下岗职工,攒了一辈子的钱,就是想住个舒适的房子,08年底,赵文及丈夫相明亮(都是原国企职工)以12.5万人民币将其在原国企家属院的房屋卖给了父母,当时只签了合同,因房屋产权正在办理产权证(将原来的80%产权转为100%产权)一直未能办理过户,2010年房屋的产权证办理下来了,父母想办理过户,可是相明亮已经死亡,父母和赵文一起去过公证处,请求公证之前签署的合同,却被告之,需相明亮的父母一同前去才可以 ,可相明亮的父母家在外地,且以经卧床不能走动(赵文告诉父母的),明确知道不能前来,请问父母应该怎么正确地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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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能到场,可以办理委托公证。

2012-05-18 22:07:05

陈道平   [重庆]    18996051418

你可以叫赵文前去他丈夫父母所在地,由他丈夫的父母请住所地的公证处上门当场办理委托赵文办理房屋事宜的委托书,带回你们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请求公证之前签署的合同。祝你们顺利办理。

2012-05-18 22:10:2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由父母向法院起诉赵文,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拿到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后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2012-05-18 22:43:42

罗启明   [湖南]    13973826793

你父母与赵文去法院确认合同的效力后,凭法院的文书与合同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

2012-05-18 22:44:14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的

2012-05-19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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