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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病故,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我和女儿能继承房产吗??

咨询者 : fa359492 - 山东     时间 : 2012-05-19 08:23:11    状态 : 已解决



丈夫病故,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我和女儿能继承房产吗?房产证怎么变更,现在公公不同意变更,我和女儿该怎么办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张又才   [北京]    13911098758

您好: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您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产的。在此情况下您的女儿没有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建议协商解决,尽可能不要走诉讼程序。

2012-05-19 08:44:48

刘博臻   [北京]    13366050786

如果你公公也是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则该房产在他活着时与你和你女儿都没有关系。

2012-05-19 08:57:37

杨丽娜   [北京]    13701180516

房屋的权属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好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此房属你公公所有,并非你夫妻所有,因此,你夫去世,你无权分割属于你公公的财产. 杨律师 http://ylna168.fabao365.com

2012-05-19 08:58:26

杨国营   [山东]    13791108207

1、你无权继承你公公的财产。 2、你女儿可代位继承你老公的份额。

2012-05-19 22: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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