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病故,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我和女儿能继承房产吗?房产证怎么变更,现在公公不同意变更,我和女儿该怎么办呢?
您好: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您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产的。在此情况下您的女儿没有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建议协商解决,尽可能不要走诉讼程序。
2012-05-19 08:44:48
房屋的权属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好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此房属你公公所有,并非你夫妻所有,因此,你夫去世,你无权分割属于你公公的财产. 杨律师 http://ylna168.fabao365.com
2012-05-19 08: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