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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责任?

咨询者 : fa359655 - 新疆     时间 : 2012-05-19 16:33:45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线路车是由别人开的,没有超载超速超车时与对面的大车相撞,司机双腿骨折,而且内出血。有一个老太婆去世,还有一个人瞎了一只眼睛,剩下的人都受伤,可欣的是没有生命危险。线路面包车报废,此车保险等所有手续齐全,开车司机手速也齐全,请问次车祸中开车司机,车主,线路车所属公司,还有保险公司都该承担哪些责任。车主和司机之间没有合同。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没有赔偿义务,应该由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需要赔偿老太太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残疾赔偿金。

2012-05-19 16:43:19

刘博臻   [北京]    13366050786

据你所述,司机是受你雇用开车,不管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司机是职务行为,后果由雇主承担。另外,车主与线路车所属公司不是同一人吗?

2012-05-19 17: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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