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333331 - 北京     时间 : 2012-05-20 17:11:45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在江苏有一处房子在2001年卖个乙方,但在10年当中他从未要求我过户。就在2010年乙方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们强制过户,请问律师10年的增值部分我可以得到吗?谢谢!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没有过户,你已经违约,买方的要求是合理的,法院应当支持;房屋在10年前已经交付买方,所有权早已经转移,没有过户只是合同没有履行完毕,不能影响所有权的变动。房屋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后,该房屋的本身的增值等利益当然归属实际所有权人即买方。所以,你对该房屋10年增值利益的主张没有依据,法院不会支持。解答为律师个人意见。

2012-05-20 17:27:03

杨盛   [北京]    13811266545

你不能得到。

2012-05-20 20:24:28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已经出售,增值与你无关

2012-05-20 22:16:4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房屋已经买卖,虽未过户,但你主张增值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2012-05-20 23:12:28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要看未要求过户原因。 电话:13031008678 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5-20 23:23:36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增值部分不属于你,购房合同已经生效

2012-05-21 07:47:38

韩黎   [北京]    13601199630

由于房屋你已经卖给乙方,已经交付,过户并不影响合同生效,所以你不能获得增值部分。

2012-05-22 09:18:23

王富利   [北京]    13641141416

不可以。

2012-05-23 13:05:3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