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宁的朋友,现在想帮我姐姐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姐嫁四川,现在她和她老公小孩子一家子都在广州工作,由于现在她和她老公感情不合,都觉得的过不下去了,两人最终选择了离婚,他们初步协商好两个小孩一人带一个,但关于财产,她老公想一分都不给我姐,他们两个都有工作,四川地震后国家补偿给了一笔钱,他们两个又共同筹款修建一栋房子,现在他们夫妻两欠装修房子的钱还有三万多。 但我姐和她老公工作每个月的工资都交由她老公的大嫂保管,当是还装修的欠款。 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分割他们的财产,我姐可以要回多少?
存款及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原则是一人一半;所欠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偿还。详细咨询请电话联系。13910172503
2012-05-20 20:14:53
财产可协商,不能协商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婚前个人债务个人负担,婚后债务共同负担。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5-20 21:59:13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012-05-21 12: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