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15年前我在xx粮食局xx粮库门市部开始租了门面房, 我在此租店面房(活动房)15年卖摩托车,电动车,修理。我2010年申请在门面房后面扩建了240平米临时房与店面房连接,当时被镇上收了违建费4000元,将老房换了彩钢上盖,当时约花了10万元。可能是土地买卖或者改制但是这几年他们都是先出租,年底收租金在签合同,现在要借口卖给政府,(收回),关键是他们不跟我签合同,我现在在上面的投资,装潢和店里的车辆约100万左右,要维护我的利益怎么办?
你是承租方,应该给予适当的拆迁安置补偿。没签合同,对你维权不利。
2012-05-20 20:23:03
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2012-05-21 22:01:45
应当赔偿你的损失
2012-05-22 1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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