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8月取得了建设平房的一切手续,开始施工,在基础完工后,由于南邻的恶意侵占我的合法建房土地,打起了官司,施工停止,现在官司已清,我继续开工建设,但南邻向城管举报说我的施工证过期,城管也说过期,不准施工,但询问了住建局后,规划科说,没有过期,你基础已经完工,但由于官司的原因被迫停工,可以继续建设,请问我怎么办
如发证部门答复没有过期,就是没有过期
2012-05-21 18:34:04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2-05-21 22:52:30
看你的施工证是否注明有效期,如没有有效期则可以继续建设。
2012-05-22 16:11:4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