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今年都五十五岁,二十年前,我单位福利分房分得一套独单,我有正式单位,单位各项福利待遇较好,我妻子一直停职留薪,没有工资,五年前刚刚退休,每月一千二百元退休金,他经常背着我买戒指,首饰之类的,前年我们贷款买了一套偏单,独单没卖。双方各自向自己的娘家借款十万前提是这些年我并不知道家中积蓄,工资卡一直上交,公积金贷款三十多万。去年我与妻子发生口角,他把家里所有东西都搬回独单,独自居住,至今已有半年之久,他在搬走走之前我们三个月各自吃各自的,搬走后,公积金一直是我自己偿还,他不停的我给我的单位打电话,找我要钱,我想跟他离婚,他不同意,请问我应该怎么运用法律程序?我的债务和财产会怎么分割,我需要多久才能跟他离婚。谢谢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债务平均分担。法院判决离婚是以感情确已破裂为基础,如果第一次起诉没有判离,半年之后再起诉可以离婚。
2012-05-22 08: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