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因厂房租赁纠纷成讼,二审调解结案。但调解书中又对双方的另一个土地承包的合同做了解除约定,他们的约定损害了我的利益。因为这块承包土地六年前承包人转让给我经营,他们解除合同时并未通知我参加,其解除协议已得到法院的确认。请问我该如何向法院证明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从新处理土地承包问题。
2012-05-22 06: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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