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向同事买入本单位福利房,已交了订金,但后来因价格和交款时间未谈成,双方决定不继续交易.但卖方却拒绝退当初付的6万元订金. 我想咨询一下,跟他打官司要回这个钱,胜算有多大?
您好: 首先您应该确定你交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前者,由于法律规定较严格,它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另定金条款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如果是订金就没有那么严格,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建议你找律师详细咨询或来电咨询。
2012-05-22 10: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