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与被告解除婚约,被告身份证上的名字和被告入狱时的名字是不一样的,结果我的起诉书被驳回了,我如何证明身份证上的被告和坐牢的被告是同一个人,我该怎么办?被告不知道从什么渠道变成了香港人,不过还没满7年不是正式的,但是被告的名字都改掉了,而且护照上写明了单身。但是我的户口本上还是以前的已婚。我们是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求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您好,应该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身份证上显示的人与被告是同一个人。您们是否在民政局办了过结婚登记,如果从未办了过,是事实婚姻。那么法律不保护,你和他之间不存在法律保护的婚姻。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资料予以更正。
2012-05-22 15: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