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下岗女工,去年在我省的电力部门干活,电力部门已支付给我的甲方大部分款项,但我的甲方只把农民工工资给了(因农民工把抓住了他没办法了)之后人就跑了,我们为其垫付的工程材料款、伙食费、人工工资及我个人工资都未支付,现在打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后来来才知道他挂靠的这家公司在我省并,没有注册,经多方寻找未果,现在电力上还压了他一点钱,知道他欠我的钱但他不露面人家决不可能给我,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钱。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建议去当地政府所属的农民工维权中心投诉维权。
2012-05-23 15:49:58
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2-05-31 2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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