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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级工伤赔付问题?

咨询者 : fa361105 - 山东     时间 : 2012-05-23 19:13:32    状态 : 已解决



我姐姐是山东菏泽牡丹区人,35周岁,因工伤左手没了,右手还有2个手指头,我想问一下,具体应该怎么赔付,想一次性赔付,姐姐心理能塌实,所以请朋友们帮助,谢谢了我在这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张又才   [北京]    13911098758

您好: 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都走完了是吗? 如果确定属于3级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单位应该承担的赔偿项目有:1、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交通费、食宿费3、工伤康复的费用、4、辅助器具的费用5、必要的生活护理费6、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以上费用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2012-05-23 19:34:11

杨国营   [山东]    13791108207

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都走完了是吗? 如果确定属于3级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单位应该承担的赔偿项目有:1、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交通费、食宿费3、工伤康复的费用、4、辅助器具的费用5、必要的生活护理费6、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以上费用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是山东的,可电话联系。

2012-05-23 2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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