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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不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我用工资还债合理吗??

咨询者 : fa361276 - 山东     时间 : 2012-05-24 10:26:16    状态 : 已解决



债权人有权要我的工资还债吗?如果可以的话,我最低的生活保障额是多少钱?我孩子刚2岁半,妻子没有上班,我一月2000块,请问好心律师我一月还债主多少钱?我有没有拒绝的权力?谢谢,对了债务是28万元,地区是山东滨州邹平县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贾心翠   [山东]    13306340109

如你是借款人或是尚在担保期内的担保人,债权人有权要求你偿还债务,但他无权私自扣你的工资,它可通过法院冻结、扣划,当然应当给你留下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数额根据你们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2012-05-25 09: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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