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加 QQ 651963938 ,真的很急 谢谢 想请教 离婚得问题, 我被男方起诉离婚,而我想打赢官司,事件内容(男方索要彩礼,结婚3个月里 频繁对我打骂 ,而且掐我的脖子,并且对我限制人身自由,把我锁在屋里3天,请问我可以打得赢吗?真的很急谢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返还的请求基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于家庭暴力,可以报警或到妇联、社区等地寻求帮助以固定证据,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金。
2012-05-25 14: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