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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361701 - 北京     时间 : 2012-05-25 13:35:08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教师。合同2013年7月到期,想提前一年(2012年7月)解除合同。我需要赔付吗?学校让我交付违约金。6000x12个月。还说提出一次申请被驳回,半年后再申请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另外 9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合同中规定服务期限,保密,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否则违约金约定是无效的.应提前1个月递交辞职申请,1个月不予批准后,你也可以离开.单位所说没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2-05-25 13:38:5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作为员工一方,有权依据劳动法的规定随时离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学校即可,不需支付违约金,学校的要求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2-05-25 13:44:13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违约金的约定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你与学校是如何约定的。

2012-05-25 14:55:4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电话:13031008678 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5-25 15:25:34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如果你与学校之间合同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该缴纳违约金。

2012-05-25 16:46:2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要看你与学校的劳动合同是如何具体约定违约条款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才能进行准确分析判断。建议持合同向律师当面咨询。

2012-05-25 20:30:18

杨盛   [北京]    13811266545

提前一个月送达解除合同的通知,到时就可以走人了。如果学校对你进行了专项培训的话,你要支付相关的费用。

2012-05-25 20:35:48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如果你是在编教师,与学校之间应属于聘用合同关系,根据人事部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四)依法服兵役的。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012-05-26 11:58:46

苏黎   [北京]    13233456789

要看你签的是什么合同,以及合同内容是什么。如果是劳动合同,又没有约定服务期,没有培训费。则不需要。

2012-05-28 2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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