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男,徐州铁路三托工人,和园长私签协议,现在不在单位上班,但关系在三托,起诉时能否以共同债务把他爱人一起起诉,因为他爱人在岗,在连云港新浦公寓,如果胜诉,能否从他们的工资里扣除欠款?他们现在是夫妻,男方借的钱,但现在不上班,我怕胜诉后不好执行,所以想问能否连他爱人一起起诉,用夫妻共同债务起诉他们?请求律师帮助!感激不尽。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债务形成的时间以及形成的具体情况,如果确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起诉两人共同偿还。具体如何执行现在不好作出判断,要看他们现有财产以及收入的状况。
2012-05-28 09: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