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婆婆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我丈夫,而婆婆的房子是在我们婚后买的,其中有三分之二是我丈夫出资的(因丈夫很能赚钱,具体出多少我没证据无法知晓,只在不经意间听婆婆说过),请问律师:根据新婚姻法我能享受吗?
应有你的权利。
2012-05-26 13:20:34
可以享受。
2012-05-29 13:56:27
你好,如果婆婆赠送房子说明了只赠送你丈夫个人的,你无权分割。欢迎联系。
2012-05-29 14: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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