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刚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並已交付房款首付百分之三十,余款一月后会付清,但开发商说我的合同要拿去房管局备案,要三个月才能拿到,所以我现在没有合同在手,请问这样做可以有保障吗?我觉得手上没有法律依据的合同在手,没有什么保障,请问律师,我可以硬性要求开发商在我付房子余款时给我正式合同吗?他们不给合同我的话我可以不付余款吗?
你必须持有壹份你们双方签定的合同原件,否则,你的权利可能遭到损害并无法弥补。
2012-05-26 15:31:38
拿好房款收据即可。
2012-05-26 15:50:34
合同一式多份,应当收执原件,在原件确实无法取得情况下,你可以要求拿一份复印件,并让开发商盖骑缝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2012-05-26 16:33:33
你的手里应有一份合同原件,否则你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不知你支付的先期款项,他们是否有给你支付的凭据发票或收据?
2012-05-27 15: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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