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女方从外村嫁入,户口落入该村,育有一子,一家三口入城打工,现决定离婚。男方要求女方抚养孩子,且认为村里的宅基地没有女方及孩子的份。请问,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有哪些去向?而宅基地应该怎么分割? 谢谢!
宅基地不属于分割范围。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5-27 10:13:55
女方离婚后,户口可以继续保留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不向外迁出。如果户口分立的,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2012-05-27 17:22:14
离婚后户口可以留在原村组,至于宅基地不能单独进行分割,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可以分割。
2012-05-28 15: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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