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甲乙两位教师值班护校没有到岗,学校公物一台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作价3000元、会计丙室内公款1000多元、一个教师丁办公室内的个人电脑作价2000元被盗,已经报案,但现在案件没破,相互间协商不成。(学校签订有护校安全责任书,值班制度规定:值班期间造成损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请问:学校、甲、乙、丙、丁各承担多少钱的责任?
学校、甲、乙承担连带责任。丙、丁不承担责任。
2012-05-27 18:24:54
值班人员应当承担责任
2012-05-28 05: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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