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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咨询者 : fa362888 - 宁夏     时间 : 2012-05-27 21:31:16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我爱人登记结婚了,房屋是他婚前买的,他答应有我的一半,但是房产证是他的名字,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的权利,需要公证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可以做一份夫妻财产约定,不需公证,这份协议书也是生效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012-05-27 21:37:3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郭永军   [河南]    13839986536

根据《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除约定外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你所述,房屋由你爱人出资购买,房产证上又是他的名字,即可归入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在民事关系领域,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是约定要有凭证,口头承诺届时很难举证证明,所以可以采取公证的形式,也可以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定。

2012-05-27 23:25:55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上,这是最稳妥的。也可以与你老公签订一份书面协议,说明房屋有你的份额,该协议并非必须公证。

2012-05-28 1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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