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我公司为一家贸易型有限公司,共有十名内部股东,董事长一名,董事三名,其他小股东七名,前几天,公司来了外地客户,在董事长及相关人员陪同下共同进餐,席间,一名销售经理(也是公司十名股东之一,股份占7%左右吧),酒后和董事长发生争吵,直呼其名并大骂,被我等其他人劝离,但影响及坏,最后,公司决定给予开除的决定,一切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处理,同时也决定清退其占有的股份,但现在,当事人不同意退股,请问您,我公司有权清退其股份吗(这是经过其他所有股东签字认可,同意清算其股份的)?该如何办理清退其股份的事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