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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关于分割财产和孩子抚养?

咨询者 : fa362538 - 天津     时间 : 2012-05-28 11:24:48    状态 : 已解决



现任丈夫和我经常遭受他前妻以2岁小孩为借口索取费用,离婚前前妻分得所有家具和20万,他们协议20万孩子抚养费用一次性付清。 可后来,前妻一直以孩子为借口哭闹索取费用,,要求我们给孩子找学校各种要求。 请问这种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孩子的书面协议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可以。如果实际支出远远超出了20万元,则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和数额,即追加支付抚养费。

2012-05-28 10:40:34

李春华   [江西]    15970440151

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也不违法,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012-05-28 10:44:02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建议协商解决

2012-05-29 08:02:00

邹高飞   [上海]    13816872966

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2012-05-29 21:00:34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法律允许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如对方能够证明抚养费确实不足以维持孩子必要性开支,可要求增加

2012-05-30 21: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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