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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向单位讨要工资和“违约金”??

咨询者 : fa362688 - 山东     时间 : 2012-05-28 15:30:26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一年前向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是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但原单位要本人交纳所谓“违约金”才给办理离职证明,这在种情况下被迫交纳了“违约金”。但原单位至今拒不发放所欠一年多的薪酬。请问如何才能要回所谓的“违约金”和所欠的工资?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离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做法是违法的,公司不支付所欠一年多的薪酬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一年多的薪酬、返还缴纳的违约金。

2012-05-28 15:42:52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张亚军   [安徽]    13030617539

违约金看是不是合理,这要结合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看是不是合法。欠付的工资可以要回,还可以要求一定比例的赔偿。

2012-05-28 15:40:57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超过一年时效了,不好办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试看吧

2012-05-29 09:54:57

刘潮生   [广东]    13690028638

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2-05-29 1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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