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民事诉讼中,因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没有到位,可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法律上有哪些具体规定?请大律师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因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没有到位,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12-05-29 1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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