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卖了一批钢材金额大约是75700元给一个客户,由于疏忽少了三十根钢金金额两千多块钱,到工地点算发现少了,然后打电话给我我马上补了三十根,过几天我去收账,他付给我70000,压了5700快,他一口咬定说以前到货没有清点过,这次抽检发现了要罚款了,找了计量局的人来,计量局说你们自己协商解决,我过去找了他几次他都不肯付全款,如果起诉是否合适,程序还有手续费大概多少。
没有书面合同,你怎么维权?怎么证明对方少给了你5700元? 江西南昌八一广场法律咨询站值班律师,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2012-05-30 19: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