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时因为他的追求,我放弃了进事业单位的机会,07年我们结了婚,户口也迁到了他们家一起,现在他要和我离婚,请问在这件事情上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012-05-30 14:24:39
你好,你这种情况不属于婚姻法补偿的范围。
2012-05-30 15:29:22
你好,根据婚姻法等的规定,你的情况,可以请求对方给予一定补偿。欢迎来电咨询
2012-05-30 16:10:34
有权分配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
2012-05-31 07: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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