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 2009年7月份到公司上班。公司与我签了2年的合同,2011年7月份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一直干到2012年5月份。如果现在辞职的话能拿到补偿金吗?
您好: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法定原由的,单位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合同到期后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与补签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没续签劳动合同这段期间的双倍工资。
2012-05-30 1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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