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家私营企业签定一为期一年半的合同,但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保管。在我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厂规下,用人单位就叫我停止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我所在其劳动所得的相应的劳动报酬?
您好: 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单位有拖欠工资现象还应支付被拖欠工资的25%的赔偿金。另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还应当承担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2012-05-31 10:00:38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012-06-01 09: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