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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吗??

咨询者 : fa364100 - 广东     时间 : 2012-06-01 13:06:4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佛山陶瓷行业的业务员。我想咨询下,如果一个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是:规定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必须完成50万的定额任务,否则底薪减掉一半;另外还规定3个月试用期内开新客户的数量分别为1、2、3个,开不到则相应的每一个扣500元。请问,他们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吗?我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不合法,条件太苛刻

2012-06-01 11:42:43

曾祥锋   [安徽]    13866722060

违法。、

2012-06-01 11:56:54

千基俊   [辽宁]    13909800096

问题不具体。劳动报酬或工资的支付方式多种多样,所以公司与你的约定,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与法律规定发生部冲突,即为有效。据你陈述,限于工资标准、计付等,法律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2012-06-01 13:28:59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约定违法,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2012-06-01 15: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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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底薪减掉一半的规定也不合法

2012-06-01 1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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